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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职能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向地方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检查、协调市内党、政、军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指导市内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

 

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一楼接访大厅的接访时间

 

每周 一、二、三、四全天,五上午,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

  

四楼为办公室区域,不接待、不对外开放,仅对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