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负责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国家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送、交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统计分析、引导评价和回访等事务性工作。
除以上主要职责外,另职责调整主要内容:(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2024年度独立编制机构为2个,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与上年度一致,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行政机关)和广西信访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处、办信处(投诉受理处)、接访处、信访联络处、督查调研处、复查复核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局属二层单位1个:广西信访信息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619.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09.8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16万元,下降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9.8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1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一是编内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的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2.其他收入10.02万元,为本部门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规模较上年略有缩减。
3.上年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万元,下降59.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加大资金统筹力度,2024年初上年结转和结余相应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619.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99.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1.63万元,下降3.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82.3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3.21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一是编内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的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3.1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0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去世而追加的死亡抚恤金支出,2024年无此项支出,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1.1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3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按基数计提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3.1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6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增加,按基数计提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0.01万元,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收到的其他收入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20.0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24.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收到的其他收入未按原计划列支,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相应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9.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3.12万元,下降3.31%。其中:基本支出1902.67万元,项目支出1697.1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1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59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7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4.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2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74.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6.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3.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8.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而增加的相关费用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年中调出,养老保险缴费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81万元,支出决算为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人员在职在编人员年中调出,职业年金缴费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85万元,支出决算为8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主要用于: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6.49万元,支出决算为7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年中调出,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受缴存基数调整等因素影响,决算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年中调出,住房公积金决算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和1个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2.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0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及因政策性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支出范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5%,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信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38万元,平均每辆2.7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原因是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接待对象批次和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接待费用相应增加。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批次,5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3.41万元减少20.96万元,下降8.2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82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8.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4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8.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62.4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不含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724.26万元,执行数3599.8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自治区信访局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较好的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2024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135”施工路线图,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推动年度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成效显著,全区信访形势保持平稳,信访秩序良好,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0个,项目支出总额2292.7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8个,本级项目支出1734.4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对下转移支付558.31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1个,涉及资金521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全部为一等,涉及资金1734.4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0.6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5.6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二是自评报告撰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绩效自评工作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指标体系。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提高自评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建立健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控制机制,确保自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自评结果真实可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及计算机网络驻场运维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执行数为3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本项目持续为本局视频信访会议系统、计算机以及办公网络提供专业驻场技术维护服务,顺利保障2024年度自治区信访局局机关及信访联络处的信息化办公网络和设备正常运转使用,较好达成了2024年度绩效目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过于笼统,未能充分体现项目实际产出和效益,导致评价结果参考性不强;二是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管理优化挂钩不紧密,未能充分发挥绩效导向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增强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可衡量性;二是加强评价队伍建设,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评价专业能力;三是完善数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执行过程数据完整可追溯。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组织对“自治区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及计算机网络驻场运维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2.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信访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能结合上一年度运维需求进行充分梳理评估,推动运维服务持续改进优化,使运维服务计划符合预期,达到既定目标,在提高信访工作质效方面发挥了技术保障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自治区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用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专项业务(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七、(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