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 16:33:35 星期五
  • 简体版|
  • 繁体版|
  • 登录
  •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广西信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负责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国家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送、交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四)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负责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工作。

除以上主要职责外,另职责调整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本级,属行政单位;广西信访信息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308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17.3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3.36万元,增长12.12 %。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12.3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05.89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而相应增加的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资金规模因政策性增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2.其他收入5.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33.87%,主要原因:项目收入规模较上年有所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65.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73.79万元,下降52.92%,主要原因:项目列支结转资金完成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较以前年度明显好转。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3083.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61.90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0.71万元,增长6.74%。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78.3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97.08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而相应增加的基本支出;二是项目支出资金规模因政策性增支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6.7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6.96万元,增长41.89%,主要原因:一是从2019年起,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编入部门年度预算,单位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职业年金;二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医疗保障缴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99.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08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21.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2.65万元,增长222.94%,主要原因是: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规定列支结转,新增财政应返还额度作列支结转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7.6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66.41万元,增长6.21%。其中:基本支出1503.48万元,项目支出1344.12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9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84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主要用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而相应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及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部分项目经费需列支结转。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及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部分项目经费需列支结转。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4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部分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专项用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局开展的党政干部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按政策追加离退休生活补助经费等。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82万元,支出决算为6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缴纳的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97万元,支出决算为5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主要用于: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医疗保障缴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本级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缴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4.23万元,支出决算为9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3.48万元,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3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而相应增加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部分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8.22万元,决算支出总额为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4%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65.53%。总体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具体实际情况,本年度未按排出国(境)人员出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20.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具体实际情况,本年度未按排出国(境)人员出访。出国(境)经费2019年不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1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22万元。决算支出9.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4.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增加,运行维修(护)费用相应增加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信访业务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95万元,平均每辆3.32万元。

(三)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7.00万元,决算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48.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兄弟省份信访部门数量减少,接待费用相应减少20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批次,人次4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批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5.72%;比2018年减少3.16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部分公用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政府采购金额517.5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450.6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

组织对“全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奖补资金”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不纳入部门决算项目)。从自评情况来看,“全区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奖补资金”项目按期完成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以自治区、市、县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群众信访服务站为纽带,村(社区)群众信访服务工作室为基础”的五级群众信访工作网络,实现 “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格局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绩效目标设置与单位职责、年度工作计划等对应,预算管理有效到位,履职效益指标设置细化量化符合部门特点,较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经自治区财政厅绩效评价小组实地查验,本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复核评定为良好等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